约定男方退婚不得索要彩礼是否有效?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天经地意,亘古不变。岂是一纸文约可定乎?拿了别人的东西说设拿就没拿岂为人言?说话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如此霸王条款强加于人,实在欺人太甚,若被法律支持。天下人人耻笑,法律丧失公允。常治久安会成泡影。将万劫不复。乾坤颠倒,,,,

我们乡下风俗是女退全部,男退一看,乡下定(订)亲叫押贴,男方定亲要给女方押金和礼物,如男方提出解约,所有给女方的押金和礼物放弃追回权,女方给男方的礼物必须作价退回,以弥补女方的名誉损失费,因女方被解约后再找人家是有看法的,(谈朋友未订亲的除外,)女方提出解约的必须全部退还押金和礼物作价赔偿的钱,

命题其实就是一个口头协议,彩礼是作为结婚这个目的的一个保证金存在!

但是口头协议并没有依据,所以没法受到约束!

而我们所谓的退不退都是以违约责任论,如果去法院,法院是会支持女方一部分的,但是不会全额判给女方!因为婚姻的事实没有成立!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女方存在过错才导致了提出退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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