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男子发现女儿非亲生,向妻子索赔10万抚养费,法院会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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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个问题笔者首先要问问这个男子,你婚前与你未婚妻在准备结婚时作没作过婚检?对你老婆在婚前和婚后的与人交往上(主指男)有没有不正常现象和值得怀疑的地方?你老婆所生的孩子是不是你的,心里真的一点数都没有?还是慎重对待这件事,再好的现代化医疗机械设备,只是一个机器,现在不是有不少人被高端的医疗机器检查出来是癌症,结果再到其他医院一检查被误诊的教训吗;其次是如果这个男子至少在两家大医院的检查结果最后确定这个孩子不是你亲生,因孩子是无辜的,你可耐心地向妻子了解清楚了情况后,是否要坚决离婚,如是可向法院提出离婚申控书,你妻子的婚姻欺诈罪是成立的,另外附带给你造成的精神损失费的民事责任赔偿两个问题一并提出来,法院会酌情考虑你的要求的;如不愿意离婚,就“难得糊涂”一回,因为孩子第一是无故的,第二孩子毕竟与你也有感情了,何必要去伤害一颗无故幼小的心呢?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这个事没有直接的法律条文可利用。个人觉得女方对男方不忠,属于婚姻欺诈,犯诈骗罪,应依法赔偿,具体赔多少由法院计算后酌情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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