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后付全款买房,房子在男女双方名下,离婚后,女方有权分得房产吗?

您好,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房屋是实行的登记主义。也就是说不管谁出钱,只要房屋登记到谁的名下,房屋所有权就是谁的。除非有证据证明借名买房的情况。像您所说的的这种情况,只要房产证上没有明确约定份额,一般是一人一半,所以女方是能够分的一半房产的。

您好!

现在面临此类问题的家庭很多。婚前买还是婚后买、谁出的钱、登记谁的名字,等等。这里首先掌握一条原则:

房本上登记的产权人,如果是在这套房子获取之时即登记,那么基本可以判定,登记人有产权。

因此,关于题主的问题:在一般情况下,女方有权分得房产

分两个方面解释一下:

这种出资方式和产权人登记方式,意味着什么?

婚后男方父母出资、全款购买、登记为男女双方名字,意味着:男方父母将房产赠与给了儿子与配偶夫妻双方,即夫妻二人均有产权份额。

主要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双方在房产中所占有份额的多少,主要看房产证上登记的“共有信息”栏。

特殊情况下的房产分割

这个“特殊”情况,常见的主要有两类:

一类是形成“借款”关系

男方父母给男女双方买房,如果有“借据”,表明此部分购房款是借给孩子买房的。那么,如果孩子离婚,意味着双方在婚内有共同债务。这部分债务(包括增值)部分,也要双方进行分别承担。

一类是有特定的赠与声明

常见情况是附条件的赠与声明(纸质的)。例如,男方父母说了,房子是赠送给孩子、以婚姻稳定为条件的。那么,如果离婚,就视同违反了赠与条件,赠与行为是有可能追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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